《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0年底前要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线1081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等,各区政府
严格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全市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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