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9 13:18
可证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雨洪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地勘局等,各区政府
30.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水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排查各类水污染源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