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重点产业基地。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引导新增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
牵头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各区政府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各区调查辖区建成区现有原料药制造、化工等行业水污染较重的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位于工业园区的企业除外),制定实施分年度的搬迁改造或调整退出方案,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环保局备案,并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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