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3年评估一次;2018年底前完成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建立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并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地勘局等,各区政府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由乡镇政府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统筹抓好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工作。2016年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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