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日期:2015-12-29 13:18
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局等,各区政府
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等,各区政府
全市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以外的污水排放企业,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对污水进行委托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严禁污水直排。自2015年12月31日起,全市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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