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9 13:13
,明确了具有起诉资格的社会组织排除性的条件,促进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和审理。全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达到30多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始出现。
但是从现实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实施效果不容乐观,如在社会组织是否可以索赔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矛盾之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由技术、律师和财力较为雄厚的著名社会组织提起或者参加,其他的社会组织数量虽然庞大,但基于组织的宗旨限制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考量,要么不愿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