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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排污费征收再创新高
日期:
2013-04-19 16:02
。
同时,江苏省要求各省辖市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力度,每年稽查企业数必须达到全市征收户数的2%或200家(次)。2012年,全省全面开展了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对所有火电厂(包括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钢铁厂及部分重点企业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稽查,共稽查企业180多家。通过稽查,全年共追缴排污费近5000万元,仅南京市就稽查追缴了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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