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3月上调
日期:2013-03-29 13:02
为每立方米0.80元,2011年为每立方米1.00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30元(同样分两步到位,2010年为每立方米1.10元,2011年为每立方米1.30元)。
而重庆第二次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适逢万州刚执行第一次调整标准,不便立即实施第二次调整。万州第二次调整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因此推迟至今年,万州也因此成为全市各区县中最后一个执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新标准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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