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公用设施推行第三方治理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5-12-24 21:35
支付相应费用。受委托单位,主要使用原有的职工,只委派技术人员,保证环境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这种模式可以解决政府技术力量不足、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
2、BOT
BOT模式下,由投资方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公用设施并征收处理费用,经过一定年限,将环境公用设施无偿移交政府。投资方自行招录职工,自行聘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政府需要制定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二者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种模式,可以有效解决政府资金紧张、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
3、托管运营
这种模式下,环境公用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交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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