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公用设施推行第三方治理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5-12-24 21:35
了合同,明确了责任承担方式,按约定办理即可。
2、环境公用设施单位承担责任。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毫无疑问,环境公用设施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没有尽到设施正常运行、排放达标等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则环境公用设施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追偿因承担法律责任受到的损失。
3、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根据过罚相适应的原则,按照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还有法律障碍,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后方可实行。
4、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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